内蒙古新巴尔虎左旗机关事业单位“归雁计划”人才回引工作公告
2025-08-04
发布时间:2025-08-04 浏览人次:66 文章来源: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
新巴尔虎左旗机关事业单位“归雁计划”人才回引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帮助我旗干部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赡养老人实际困难,激励全旗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助力我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启动新巴尔虎左旗域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归雁计划”人才回引(以下简称:人才回引)工作,公告如下。
一、回引对象
在新巴尔虎左旗域外(编制在内蒙古自治区内)工作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一)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是新巴尔虎左旗户籍且在新巴尔虎左旗工作或居住的。
(二)新巴尔虎左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子女配偶。
(三)其他原因,有意愿到新巴尔虎左旗工作的。
二、遵循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归雁计划”人才回引工作在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推进,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坚持事业为上。着眼用人需求,突出政治标准,优先考虑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岗位急需的专业人才。
(三)坚持编内调配。严格执行编制政策,回引人员服从在核定编制范围内调配。拟回引人员在调出单位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回引后不再担任领导职务,根据拟回引单位核定职级职数情况,转任相应职级或降低职级。
(四)坚持公平公正。人才回引工作坚持依法依规,择优比选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公开透明操作。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遵规守纪,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职的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如参加年度考核年限未满三年,以实际参加年限计算;
4.申请回引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4日(不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8月4日(不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8月4日(不含)以后出生;具备其他优秀资质的人员,经人才回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申请回引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安排,且在新巴尔虎左旗最低服务期限5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优先回引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双一流”高校学历学位的人员;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科研成果的人员;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回引
1.申请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2.原用人地区、单位不同意调出的;
3.有违纪违法问题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的,或影响期和处分期满不宜调动的;
5.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
7.列编渠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或原录用(聘用)手续不全的;
8.其他不符合回引条件的情形。
四、回引方向
(一)申报人员已登记为公务员的,可申请回引到新巴尔虎左旗各苏木镇机关、旗直机关;
(二)申报人员已登记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可申请回引到已经自治区认定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申报人员为正式列编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申请回引到新巴尔虎左旗旗直所属事业单位。
五、回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人需将申请材料发送至xzqrcgz@163.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3.报名材料具体包括:
因两地分居申请回引的需提供
(1)附件3-1《新巴尔虎左旗“归雁计划”人才回引申请表(两地分居)》;
(2)身份证、结婚证及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材料;
(3)申请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佐证材料。
因赡养老人申请回引的需提供
(1)附件3-2《新巴尔虎左旗“归雁计划”人才回引申请表(赡养老人)》;
(2)本人及父母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本人页),与父母非同户需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申请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佐证材料。
因其他原因申请回引的需提供
(1)附件3-3《新巴尔虎左旗“归雁计划”人才回引申请表(其他原因)》;
(2)其他原因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佐证材料。
相关佐证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2)党员身份:由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3)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4)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数码彩照(渐变蓝底,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7)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网上报名流程:
(1)报送材料:申报人员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按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文件首页须做好目录,并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后请电话告知工作人员,报送材料原件需妥善保管,组织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工作经历(学习、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所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
(3)申请人在申请时使用的个人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4)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员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审核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17:30,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或修改申报材料的不再审核。
(5)资格复审:资格初审结束后,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汇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初审符合条件人选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及时通知申报人员。
(二)人才储备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纳入旗“归雁计划”人才库。
(三)择优回引
人才回引工作由旗委组织部(编办)、旗人社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统筹各部门单位开展。
1.确定回引人员名单。
2.提交用编申请。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人才回引岗位,按程序向旗委编委提交用编申请,初步形成人才回引岗位及人数,提交旗编委会研究审议后,旗委编委下达编制使用批复方可开展人才回引工作。
3.确定考察对象。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各用人单位职能职责,对“归雁计划”人才库内人员进行综合对比,专业技能择优匹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经旗人才回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报旗委组织部(编办)备案。
4.组织考察。根据申请情况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由旗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会同拟回引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5.进行公示。“归雁计划”人才回引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调配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归雁计划”人才回引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执纪监督部门处理。执行人才回引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或有关规定的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同时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回引资格的,取消回引,3年内不予回引。
(二)其他未尽事宜及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公告仅适用于2025年新巴尔虎左旗机关事业单位“归雁计划”人才回引工作,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0-6601052,邮箱:xzqrcgz@163.com ,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470-6601052 ,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附件:
3-1.新巴尔虎左旗“归雁计划”人才回引申请表(两地分居)
3-2.新巴尔虎左旗“归雁计划”人才回引申请表(赡养老人)
3-3.新巴尔虎左旗“归雁计划”人才回引申请表(其他原因)
附件1:3-1-新巴尔虎左旗“归雁计划”人才回引申请表(两地分居).doc
附件2:3-2-新巴尔虎左旗“归雁计划”人才回引申请表(赡养老人).doc
附件3:3-3-新巴尔虎左旗“归雁计划”人才回引申请表(其他原因).doc
为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帮助我旗干部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赡养老人实际困难,激励全旗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助力我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启动新巴尔虎左旗域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归雁计划”人才回引(以下简称:人才回引)工作,公告如下。
一、回引对象
在新巴尔虎左旗域外(编制在内蒙古自治区内)工作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一)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是新巴尔虎左旗户籍且在新巴尔虎左旗工作或居住的。
(二)新巴尔虎左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子女配偶。
(三)其他原因,有意愿到新巴尔虎左旗工作的。
二、遵循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归雁计划”人才回引工作在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推进,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坚持事业为上。着眼用人需求,突出政治标准,优先考虑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岗位急需的专业人才。
(三)坚持编内调配。严格执行编制政策,回引人员服从在核定编制范围内调配。拟回引人员在调出单位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回引后不再担任领导职务,根据拟回引单位核定职级职数情况,转任相应职级或降低职级。
(四)坚持公平公正。人才回引工作坚持依法依规,择优比选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公开透明操作。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遵规守纪,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职的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如参加年度考核年限未满三年,以实际参加年限计算;
4.申请回引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4日(不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8月4日(不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8月4日(不含)以后出生;具备其他优秀资质的人员,经人才回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申请回引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安排,且在新巴尔虎左旗最低服务期限5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优先回引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双一流”高校学历学位的人员;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科研成果的人员;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回引
1.申请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2.原用人地区、单位不同意调出的;
3.有违纪违法问题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的,或影响期和处分期满不宜调动的;
5.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
7.列编渠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或原录用(聘用)手续不全的;
8.其他不符合回引条件的情形。
四、回引方向
(一)申报人员已登记为公务员的,可申请回引到新巴尔虎左旗各苏木镇机关、旗直机关;
(二)申报人员已登记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可申请回引到已经自治区认定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申报人员为正式列编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申请回引到新巴尔虎左旗旗直所属事业单位。
五、回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人需将申请材料发送至xzqrcgz@163.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3.报名材料具体包括:
因两地分居申请回引的需提供
(1)附件3-1《新巴尔虎左旗“归雁计划”人才回引申请表(两地分居)》;
(2)身份证、结婚证及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材料;
(3)申请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佐证材料。
因赡养老人申请回引的需提供
(1)附件3-2《新巴尔虎左旗“归雁计划”人才回引申请表(赡养老人)》;
(2)本人及父母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本人页),与父母非同户需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申请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佐证材料。
因其他原因申请回引的需提供
(1)附件3-3《新巴尔虎左旗“归雁计划”人才回引申请表(其他原因)》;
(2)其他原因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佐证材料。
相关佐证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2)党员身份:由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3)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4)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数码彩照(渐变蓝底,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7)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网上报名流程:
(1)报送材料:申报人员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按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文件首页须做好目录,并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后请电话告知工作人员,报送材料原件需妥善保管,组织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工作经历(学习、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所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
(3)申请人在申请时使用的个人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4)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员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审核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17:30,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或修改申报材料的不再审核。
(5)资格复审:资格初审结束后,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汇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初审符合条件人选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及时通知申报人员。
(二)人才储备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纳入旗“归雁计划”人才库。
(三)择优回引
人才回引工作由旗委组织部(编办)、旗人社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统筹各部门单位开展。
1.确定回引人员名单。
2.提交用编申请。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人才回引岗位,按程序向旗委编委提交用编申请,初步形成人才回引岗位及人数,提交旗编委会研究审议后,旗委编委下达编制使用批复方可开展人才回引工作。
3.确定考察对象。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各用人单位职能职责,对“归雁计划”人才库内人员进行综合对比,专业技能择优匹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经旗人才回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报旗委组织部(编办)备案。
4.组织考察。根据申请情况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由旗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会同拟回引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5.进行公示。“归雁计划”人才回引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调配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归雁计划”人才回引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执纪监督部门处理。执行人才回引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或有关规定的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同时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回引资格的,取消回引,3年内不予回引。
(二)其他未尽事宜及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公告仅适用于2025年新巴尔虎左旗机关事业单位“归雁计划”人才回引工作,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0-6601052,邮箱:xzqrcgz@163.com ,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470-6601052 ,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附件:
3-1.新巴尔虎左旗“归雁计划”人才回引申请表(两地分居)
3-2.新巴尔虎左旗“归雁计划”人才回引申请表(赡养老人)
3-3.新巴尔虎左旗“归雁计划”人才回引申请表(其他原因)
附件1:3-1-新巴尔虎左旗“归雁计划”人才回引申请表(两地分居).doc
附件2:3-2-新巴尔虎左旗“归雁计划”人才回引申请表(赡养老人).doc
附件3:3-3-新巴尔虎左旗“归雁计划”人才回引申请表(其他原因).doc